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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夷坚志》

《夷坚志》是南宋洪迈创作的文言志怪集。

书名出自《列子.汤问》:《山海经》为"大禹行而见之,伯益知而名之,夷坚闻而志之。"大意是指《山海经》中的故事是大禹看到的,伯益取的名,夷坚听说后记载下来了。可见洪迈是以夷坚自谓,将其书比作《山海经》。

宋代志怪集。作者洪迈(1123年~1202年)。字景卢,别号野处。鄱阳(今江西鄱阳县)人。绍兴十五年(1145)进士,官至端明殿学士。撰有《容斋随笔》等书。

洪迈广览博闻,从中年起,开始杂采古今奇闻琐事,本《列子·汤问》“夷坚闻(怪异)而志之”的意思,撰作此书。他说:“《夷坚》诸志,皆得之传闻,苟以其说至,斯受之而已矣”(庆元二年《夷坚支志丁集序》),又因他急于成书,据说五天之中即能写出一卷,有人便投其所好,将《太平广记》中的故事稍加窜改,或另题篇名送给他(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),因而书中故事常有见于他书,也有的是从他人笔记里摘录下来的。他直言不讳说:“乡士吴潦伯秦出其公时轩居士昔年所著笔记,剽取三之一为三卷,以足此篇”(《夷坚支志庚集序》)。可见作者凡闻见所及,无不搜求笔录。

《夷坚志》取材繁杂,凡梦幻杂艺,冤对报应,仙鬼神怪,医卜妖巫,忠臣孝子,释道淫祀,贪谋诈骗,诗词杂著,风俗习尚等等,无不收录,大多神奇诡异,虚诞荒幻。所以宋末周密就曾批评此书“贪多务得,不免妄诞”(《癸辛杂识序》)。但也有不少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,或属于轶闻、掌故、民俗、医,提供了不少可资考证的材料。如《丙志》卷十六《余杭三夜叉》记三个妇女生的青面毛身的孩子,可见在宋时曾有这种怪胎。《丁志》卷十一《王从事妻》,记王从事妻子在临安被人拐去,五年后王为衢州教授时,意外地在西安宰府中与妻相遇,才知其妻被人以三十万钱买作侧室,可见绍兴初年南宋临安的社会情况。《丙志》卷十三《蓝姐》,记绍兴十二年京东人王知军的婢女蓝姐有胆有识,当群盗入家抢劫时,她持烛引盗自取各物,暗中却从背后将烛油点污群盗穿的白布袍。后报官按迹搜捕,竟无一人漏网。书中还记载了不少方,如《乙志》卷十九《疗蛇毒》、《丙志》卷十六《异人痈疽方》等。这些记述,似都照实笔录,为研究宋代社会生活,保存了不少可贵资料。

此书原有420卷,作者生前即按完成时间先后,有多种刻本、抄本行于世。他在《乙志序》中说:“《夷坚初志》成,士大夫或传之,今镂板于闽、于蜀、于婺、于临安,盖家有其书。”以卷帙甚繁,散失不少。192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新校辑补夷坚志》,后经中华书局重新点校,1981年出版。

全书原分初志、支志、三志、四志,每志按甲、乙、丙、丁顺序编次。著成甲至癸二百卷;支甲至支癸、三甲至三癸各一百卷;四甲、四乙各十卷。(今仅存二百零六卷)《夷坚志》之繁浩,为后人叹为不可及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说小说家唯《太平广记》为五百卷,然卷帙虽繁,乃搜集众书所成者,其出于一人之手而卷帙遂有《广记》十之七八者,唯有此书。

《夷坚志》是洪迈所经历的宋代社会生活、宗教文化、伦理道德、民情风俗的一面镜子,为后世提供了宋代社会丰富的历史资料。

从文学发展史上看,《夷坚志》又是宋代志怪小说发展到顶峰的产物,是自《搜神记》以来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高峰,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《醉翁谈录》载:当时的"说话"艺人中,"《夷坚志》无有不览"。明清拟宋市人小说,有不少取材于其中,仅凌蒙初的"二拍"、正话、入话出于《夷坚志》的,约有三十余篇。陆游有诗《题夷坚志后》云:“笔近反离骚,书非支诺皋。岂惟堪补史,端足擅文豪。驰骋空凡马,从容立断鳌。陋儒哪得议,汝辈亦徒劳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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